文明祭祀 预防火灾
为确保清明期间全市森林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市政府要求,为做好全市“清明节”期间森林防火工作,各学校在“清明节”放假前,积极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,进行“小手拉大手”式的校园防火宣传,各校将《凤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“清明节”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》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和学生,同时发动学生回家向父母进行防火宣传,向家长传达《市政府通知》内容,各班班主任将《市政府通知》转发到学校每个班的家长群里。切实明确通知内容:
一、禁止在林区、林缘、有林地带上坟烧纸,烧香、燃放烟花爆竹及烧秸秆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。造成森林火灾的,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。
二、禁止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,严厉打击批发零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经营行为,依法取缔非法制作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加工作坊。
三、全市广大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,社区、村两委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,广泛宣传,带头革除陋习,实行文明祭祀。
四、各乡镇(街道)要在通往坟地的进山入口处设置检查卡点,严格检查登记,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、林缘地带。检查中发现携带禁止物品的,一律予以没收。
五、森林公安局派出所、乡镇(街道)公安派出所,要密切配合管辖地的检查登记工作,对拒不接受检查或者上缴易燃易爆物品的,依法予以严处。
六、各乡镇(街道)、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,凝聚强大的宣传攻势,让《丹东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》精神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,形成全市上下共同爱林、护林的良好氛围,并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。